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《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启用第二批电子证照有关事宜的函》的通知
| 索引号: | ZDDBG314374 | 发文字号: | 陕交函〔2023〕1211号 | 
| 发布机构: | 办公室 | 公文时效: | 有效 | 
| 名称: |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《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启用第二批电子证照有关事宜的函》的通知 | ||
| 主题分类: | 陕交函文件 | 发布日期: | 2023-11-09 | 
各设区市、韩城市、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,省公路局、水路交通中心、交通工程质监站,陕西交控集团、各收费公路经营公司:
现将《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启用第二批电子证照有关事宜的函》(浙交发函〔2023〕100号)转发你们,请各单位在公路养护工程、船舶管理业务经营、港口经营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等活动中予以认可、支持。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
2023年11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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